适用人群包括:中国公民或永久居民的外籍家庭成员,包括配偶、父母、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(指兄弟姐妹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、孙子女、外孙子女)。
赴华事由包括:家庭团聚、赡养、探亲、赴华奔丧或探望危重病亲属。
三、持有效APEC商务旅行卡人员,可凭有效APEC商务旅行卡、中国国内邀请单位出具的邀请函申办商贸类签证。获发签证后,须持有效护照和签证入境。
符合上述三类情形的签证申请人,请务必事先与在加拿大的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联系(官方网址:www.visaforchina.org)。签证申请中心确认同意受理后,您再递交签证申请材料。如中国驻加使领馆颁发签证,您可凭新签证赴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