符合以下条件:
(1)自觉遵守中国法律法规,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。
(2)属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领域,年龄不超过40周岁(截至申报当年6月1日,以下涉及时间、年限以此为准)。
(3)申报时已取得博士学位,并有连续36个月及以上的海外科研工作经历(不包括在国内单位保留人事关系、保留职位且领取薪酬的海外工作经历)。国内取得博士学位的研究人员,不得突破上述年限要求;海外取得博士学位的研究人员,如果取得突出研究成果或其他突出成绩,可突破年限、工作经历要求,申报时须附破格说明。
(4)申报时在海外知名高校、科研机构、知名企业研发机构有正式教学或科研职位。
(5)申报时一般应未全职在国内工作,已经在国内工作的,回国时间应在一年以内。
(6)引进后须全职回国工作3年以上。
(7)为所从事领域同龄人中的拔尖人才,有成为该领域领军人才的发展潜力。
(1)年薪税前不低于50万(不含学校缴纳的五险一金)。
(2)科研配套经费100-300万,鼓励申报申报广东创新团队引进计划项目(5-7人组成团队,2000万科研经费)。
(3)购房补贴安家费税前不低于200万,另供租住校内湖景电梯周转房一套,租房补贴4.8万/年,发放三年。
(4)直接聘为正高职称。
(5)配备博士生招生、博士后和科研助理指标。
(6)解决子女中小幼入学问题。
(7)解决配偶工作问题。
(8)提供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。
(9)中央财政给予每人人民币50万元一次性补助;中央财政给予一定科研补助经费(100-300万),一次核定,按进度拨款;广东省财政提供25万元生活津贴和50万元工作经费予以配套支持。
通过我校组织评审后,先签订意向聘用合同,并利用我校平台申请中组部青年千人计划,进入答辩环节的候选人待遇:
(1)年薪税前不低于40万(不含学校缴纳的五险一金)。
(2)科研配套经费不低于100万,鼓励申报申报广东创新团队引进计划项目(5-7人组成团队,2000万科研经费)。
(3)购房补贴安家费税前不低于100万,有房源情况下另供租住校内湖景电梯周转房一套,租房补贴3.6万/年,发放三年。
(4)优先配备博士生招生和科研助理指标。
(5)解决子女中小幼入学问题。
(6)提供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。
(7)若成功申报中组部千人计划,学校将按照我校中组部青年千人待遇兑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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